关于市场人员经营行为的特别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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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福能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一家合法的直销企业,一直坚持合法经营、依法经营,遵守社会公序良俗,公司要求所有市场人员(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经销商、直销员等涉及产品销售和推广的人员)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、法规依法经营,公司在国家相关法律、法规的基础上相继出台了《四川福能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直销员管理守则》、《四川福能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销商管理守则》、《四川福能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市场会议行为规范》等相应管理规定,以便能够更好的维护市场良性发展。现针对容易引起经营活动走偏的行为再进行特别规定:
1、所有市场人员必须恪守国家法律法规,遵守社会公德,遵循自愿、公平、诚实、守信的原则开展工作。
2、未经公司书面授权,严禁市场人员制作任何宣传资料,亦不得对我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变更或修改。
3、严禁利用媒体、互联网或以任何形式发布未经公司授权的涉及公司、产品的信息或发布虚假夸大信息,
4、严禁对公司产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或夸大宣传。
5、严禁通过各种方式向危重病人推荐产品以作治疗之用。向顾客尤其是疑难杂症患者承诺或保证使用效果。
6、严格按照公司提供的产品资料推介产品。
7、严禁以任何形式宣传公司产品的治疗、预防功能
8、严禁诱导患者不就医或不按医嘱治疗,推介单独使用产品而部分或全部停止治疗。
9、严禁在顾客使用产品过程中或使用后产生身体不适时,包括对产品不适应时,不劝导其暂时停用产品并及时就医,而以排毒反映、整健反映、好转反映等解释诱导其继续使用甚至加量使用产品。
10、严禁将一些症状改善、缓解或稳定的个案,作为产品的普遍功效来宣传。
11、任何人在产品推介过程中发生上述行为,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,依据情节和当事人的配合整改及认识态度给予处理。
对于上述人员因不实宣传而引发的重大纠纷,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及在社会和政府部门造成不良后果的,其责任自负,且公司除配合相关部门处理外,还将按公司管理制度进行处理,并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。
四川福能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
2017年2月17日